北京S110000A001042226001昌平區南豐路(涌云街-百沙路)道路、橋梁及管線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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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區南豐路(涌云街-百沙路)道路、橋梁及管線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昌平區南豐路(涌云街-百沙路)道路、橋梁及管線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2013〕2328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昌平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北起百沙路,南至涌云街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道路全長約2.09公里,隨路建設跨北沙河大橋一座,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路,道路紅線寬度60-75米,設計速度50km/h。雨水管線:d1400,400米,d2000,300米;給水管線:DN800,1200米,DN1000,850米;再生水管線:DN200,1350米,DN1000,820米。污水管線,d400~d900:約230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24223.87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73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道路、橋梁、綠化、照明、雨水管線、污水管線、給水管線、再生水管線等全部工程監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5年已竣工的道路長度為1500米(含)以上或監理合同額190萬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監理業績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