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印江自治縣生活餐廚垃圾處置建設項目特許經營
印江自治縣生活餐廚垃圾處置建設項目特許經營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印江自治縣生活餐廚垃圾處置建設項目特許經營 已由 銅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印江自治縣生活餐廚垃圾處置建設項目特許經營方案審核意見文件批準,招標人為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源 中標單位投資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特許經營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特許經營區域:貴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2.2經營方式:授予中標單位印江自治縣生活餐廚垃圾處置建設項目特許經營,擬采用“轉讓一運營一移交”(BOT)的方式實施。
2.3投資建設規模:本項目擬建設一座處理規模為 15t/d 的餐廚垃圾處理廠,采用處理工藝為“預處理+黑水虻無害化分解工藝+昆蟲蛋白飼料化及蟲糞沙肥料化利用”的技術,包含預處理系統、漿料儲存單元、三齡蟲培育系統、機械化黑水虻生物處理系統、后處理單元、空調系統、除臭系統、鍋爐加熱系統、污水處理系統以及綜合管理用房、配電間、崗亭等附屬設施。本項目總投資為2731.89萬元。
2.4 經營期限: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為 20 年,其中建設期為 1 年,運營期為19年。
2.5 項目移交: 在特許經營期滿后,特許經營者應將所有項目設施完好無償移交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機構,移交工作按照《貴州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移交范圍:
在項目移交日,特許經營者應向項目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機構完好無償移交項目設施的所有權益,包括:
(1)使用項目設施所占有土地的權利;
(2)特許經營者對項目設施的所有權益(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包括:
1)項目設施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2)與項目設施相關的所有設備、機器、裝置、零部件及備品備件等;
3)與項目設施相關的所有尚未到期的保證、保險和其它協議的利益(若可以轉讓);
4)管理和運營項目設施所必需的技術文件和技術,以及所有的運營維護手冊、運營記錄、移交記錄、設計圖紙、工程檔案、投融資資料、設備、資產清冊、質量保修書等有關資料,以使其能夠直接或經由其指定機構繼續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
5)為移交項目設施的所有權益所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