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韓江流域(平和縣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施工監理
韓江流域(平和縣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施工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韓江流域(平和縣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施工監理已由平和縣水利局以平水審批〔2024〕2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平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省級生態補償資金與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福建平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平和縣;
2.2 工程規模:本項目一期工程建安費約1908.3622萬元,其中一期工程(九峰鎮)建安費8342839元,一期工程(蘆溪鎮)建安費6949005元,一期工程(崎嶺鄉、秀峰鄉、長樂鄉)建安費3791778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次韓江流域(平和縣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施工監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的監理工作:
(1)一期工程(九峰鎮)主要建設內容:①新建三格化糞池10處;②新建生態護岸0.838km,排水涵管1座,河道疏浚1.533km,生態多樣性修復2683m2,新建河湖緩帶10314m2;
(2)一期工程(蘆溪鎮)主要建設內容:①新建三格化糞池6處;②東槐村新建生態護岸1266.32m,新建排水涵管2座,河道疏浚1.260km;
(3)一期工程(崎嶺鄉、秀峰鄉、長樂鄉)主要建設內容:新建三格化糞池20處。其監理工作包括準備階段、施工階段、設備采購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與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工作內容的全過程監理。
2.5 最高控制價:397040元;
2.6 質量標準:水利工程質量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 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及符合設計和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標準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65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監理服務期限:施工工期+項目監理服務期限為自招標人通知入場之日起至監理工作完成并資料驗收歸檔工作完成為止,計劃工期約為365日歷天。具體服務期限根據工程實際進度進行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資質,并具備/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及總監理工程師聘任文件和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