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軌行區排水技改項目 (二次) 比選公告
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軌行區排水技改項目
(二次) 比選公告
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軌行區排水技改項目(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軌行區排水技改項目(二次)。
1.2 采購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1.3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4 采購項目概況:鄭州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為地下車站,為提高兩個車站的整體排水能力,現需對兩個車站排水系統進行改造。改造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取芯鉆孔、新設集水坑、加裝排水管等。
1.5 合同包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 1 個合同包 。
1.6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合同包。
口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黃河路站及紫荊山站軌行區排水技改材料采購、施工、驗收、質保等相關服務,具體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及施工圖紙。
2.2 計劃工期:75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0月8日,具體以開工令為準)。
2.3 服務地點:鄭州市。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質保期:24個月。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滿足如下要求:
(1)本項目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業績要求:供應商應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注:1.本項目中的類似項目業績限于簽訂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比選響應截止時間前,單項合同金額在25萬元及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城市軌道交通土建結構或給排水系統的施工、或維修、或維保、或技改等類似項目。
2.城市軌道交通限于城市內的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磁浮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
(5)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為供應商在職正式員工,與供應商簽訂了勞動合同,供應商已為其繳納過養老保險;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6)其他要求:/
3.2 供應商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狀態。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采購。
3.4 本次比選采購不接受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