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饒河2025年防洪工程(朱村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饒河2025年防洪工程(朱村段)已由饒水建字[2025]3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婺源縣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建設項目部。建設資金為超長期國債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婺源縣太白鎮。
2.2 招標規模:本項目施工招標金額17646703.65元。
2.3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開工日期具體以監理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4 標段劃分:劃分為一個施工標。
2.5 招標內容:護岸工程、建筑物工程、臨時工程等(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系指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交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在本企業參加五險一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及公積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及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企業當地銀行代發工資明細單供評委會查驗,發現弄虛作假的將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投標單位須提供投標人承諾書(詳見附件一),中標后由業主方進一步核實,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中標資格、記錄黑名單并做出經濟賠償。
(6)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的,應當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證書和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的,必須是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其應當具有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和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并已正常繳費)證明材料、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
(7)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否則按有在建項目認定。
(8)投標單位提交的投標保證金,若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的,須為“見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標單位基本賬戶支付保函財務費用的相關原始憑證(繳款憑證、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9)以上資料提供原件彩色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作無效投標處理。本項目如所涉及的證書、證件實行電子政策的,投標單位提供“可識別”二維碼的彩色件,視同原件。
(10)投標單位注冊建造師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