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鐵塔中山2025年張溪等13個行政村通信傳輸線路(含管道)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維護項目(第三次)比選公告
廣東鐵塔中山2025年張溪等13個行政村通信傳輸線路(含管道)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維護項目(第三次)比選公告廣東鐵塔中山2025年張溪等13個行政村通信傳輸線路(含管道)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維護項目(第三次)(項目編號:BGCG-GDTT250054-3)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廣東鐵塔中山2025年張溪等13個行政村通信傳輸線路(含管道)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維護項目(第三次)(BGCG-GDTT250054-3)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廣東鐵塔中山2025年張溪等13個行政村通信傳輸線路(含管道)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維護項目(第三次),包括中山市13個行政村內通信管道、光纜線路及微視頻監控設備的日常巡檢和維護。
1.6項目預算:項目預算含稅金額263.09萬元,稅率為6%,結算上限金額不超過合同簽訂金額。
1.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8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選取1名成交供應商,成交份額100%。
1.9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不含稅總價最高限價,供應商不含稅總價超過不含稅總價上限2481981.13元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10分包轉包情況: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違約責任。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13個村的視頻監控及傳輸線路(含管道)的維護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2.3服務地點:廣東省中山市。
2.4項目進度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按合同要求提供相應的維護服務,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比選文件的要求。
2.6合同簽訂方式:本項目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實施采購,合同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基本資格條件:
3.1.1依法設立: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供應商如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1.2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簽訂時間為準)在全國范圍內須承接過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定義:傳輸線路維護類、傳輸管道維護類、視頻監控維護類),且合同業績累計含稅金額不低于50萬元。
證明材料要求:
(1)業績合同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時間頁、合同簽字蓋章頁等)作為證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下下達訂單,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該框架合同下的訂單(需要體現采購方蓋章及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作為證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下達訂單,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證明材料:
①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張對應框架合同下的平臺訂單截圖+采購方蓋章的訂單清單(建議同時提供可編輯的Excel格式的訂單清單上傳至大附件);訂單清單應包含框架合同名稱、框架合同編號、訂單編號、訂單含稅金額、訂單時間、含稅匯總金額等內容作為證明材料。
②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平臺訂單截圖(需要體現與所提供框架協議的關聯性)。
(4)若為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若為框架合同,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材料內容應足以支撐判斷合同內容、時間、金額等情況,資料不全,評委無法確定該項業績的則不予認可。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