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宏魁生物藥業有限公司2025年地埋式中藥保健酒污水處理項目公告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宏魁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宏魁生物藥業有限公司2025年地埋式中藥保健酒污水處理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宏魁生物藥業有限公司2025年地埋式中藥保健酒污水處理項目
2、項目編號:QT304525093814
3、采購內容:地埋式中藥保健酒污水處理改造,保證130m3/d污水處理能力,并接入市政管網。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一體化設備設備拆除、機械設備(風機、污泥壓濾機、加藥裝置、電氣控制設備等)利舊,調節池清淤利舊,新增水泵2臺,新安裝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以及現場所有施工及改造施工、安裝和試驗及培訓等方面,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污水排放標準合格。技術標準要求:滿足采購文件及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完成。
8、質保期:1年。
9、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南環東路北側。
10、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593700.00元(含稅)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3、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施工綜合資質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含)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中相關規定,如提供新證書的,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自行確認以上資質要求。
4、擬派項目經理要求:須具備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二級(含)以上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注冊證書(須在本單位注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提供擬派項目經理現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的承諾(提供證書掃描件、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個月的社保證明及承諾函)。
注:如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為【市政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應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注冊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內蒙古自治區以內的二級建造師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和規范電子證書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內建函〔2022〕508號】文件要求提供二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二級建造師打印電子注冊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內蒙古自治區以外的二級建造師不作要求。
5、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