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主城區待移交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工程主城區待移交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主城區待移交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主城區待移交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揚州市數據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揚數據投資〔2024〕23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揚州市政管網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主城區待移交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揚州市主城區(不含江都區)。
2.2 工程規模:擬對揚州市主城區(不含江都區)待移交污水管道進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修復污水管網缺陷點約5914處;修復道路空洞約103處;待移交污水泵站提升改造9座;河內排水管道整治約500米;新增小區雨水排口水位計和污水排口水質水量儀表(20套)、河道雨水排口水位觀測設備(26套)和水質傳感器(10套);改造雨污水混(錯)接管道約127處;截流井改造8座;入河口截流設施提升改造7座。
2.3 招標范圍:完成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工程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服務,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投資控制;
(2)工期控制;
(3)質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組織協調;
(8)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監理服務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270日歷天)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110.48萬元
2.6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 其它:/。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且在有效期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人數:2人。
主專業監理工程師 1 人,專業要求: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或橋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方向)或公路施工與養護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給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