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購買綜合治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采購公告
大鵬新區政法和社會工作局關于購買綜合治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采購公告
一、項目名稱:深圳市大鵬新區政法和社會工作局綜合治理社會工作服務項目
二、項目預算金額:91.7萬元
三、服務內容
(一)派駐7名或以上專業人員駐點大鵬新區政法和社會工作局,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二)派駐人員需本科及以上學歷、持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證書。;
(三)協助上級部門開展的基礎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與基層治理、平安建設有關的其他事項;
(四)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案事件調處及轉介工作;
(五)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走訪及轉介工作;
(六)開展平安建設宣傳及培訓工作;
(七)完成上級部門、政法和社會工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項目合同服務期限:1年。
四、報價所需材料
(一)報價方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報價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