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峰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程 (項目名稱) 南峰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程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南峰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峰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漳浦縣赤湖鎮南峰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業主多渠道籌集解決,招標人為漳浦縣赤湖鎮南峰村民委員會,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漳浦縣赤湖鎮南峰村;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漳浦縣赤湖鎮南峰村,道路東起村莊果園,西至現狀南峰村進村道路,道路全長約454.278m,道路標準橫斷面寬度為4.5~6.0m,雙向單車道,設計速度15km/h,鄉村支路標準。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預算審核價為:564912元(含暫列金23000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
南峰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預算審核書、編制說明及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等;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承包工程范圍中,三級企業資質可承包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單項工程合同額小于1000萬元;屬于小型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本項目預算審核價為:564912元(含暫列金23000元),發包價為521559.11 (含暫列金23000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6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
/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
2.6.標段劃分(如果有):
/;
2.7.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