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二期工程勘察設計公告
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二期工程 已由 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關于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二期工程立項變更的批復》(墊江發改委發〔2023〕49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建設資金來自 爭取上級資金、自籌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重慶市墊江縣新民鎮南印寺村1組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建設用地面積:26670㎡,建筑總面積24140㎡(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0807㎡,地下建筑面積:3333㎡),含康復樓、行政樓、發熱門診、食堂、供應室、醫療廢物站、污水處理房;建安工程、室內裝飾、新建圍墻、大門、道路、綜合管網、電力、消防、照明、給排水、綠化等配套設施工程。
2.3 本次招標項目投資估算金額: 16000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費估算金額:14384.99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勘察設計合同估算金額: 240萬元
2.4 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建設內容范圍內的工程地質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等設計內容,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 建筑設計、結構設計、給排水設計、 電氣設計、暖通設計、消防設計、景觀設計、人防設計、電梯(升降梯及自動扶梯)、室內精裝修、基坑及高邊坡擋墻設計、節能設計、綠建設計、海綿城市設計、BIM設計、裝配式建筑設計、醫療工藝流程設計、智能建筑、幕墻設計、附屬建筑及室外環境設計、室外設施設計、紅線內道路設計、充電樁、室內外標識標牌、廚房系統、場平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燈光、音響、中心供氧、通訊等為滿足墊江縣精神衛生中心使用而需要的所有工程設計、施工條件準備階段的圍擋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階段、質量保修期的設計服務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報批等工作,提供主管部門所需的論證資料。協助招標人完成:施工圖審查、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各項審批手續辦理工作內容;工程實施過程中根據建設單位要求的補充設計、發生的設計變更(重大變更除外);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設計服務,并協助招標人及時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后續服務。
2.5 勘察設計服務期限: 120日歷天。其中:
地質勘察:20日歷天;
方案設計:20日歷天;
初步設計:50日歷天;
施工圖設計:30日歷天。
2.6 標段劃分(如有): /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下列勘察和設計兩類資質:
I、投標人應具備下列勘察資質之一:
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II、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各方均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②組成聯合體投標時,須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在聯合體協議中約定聯合體牽頭人;③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含牽頭人)不得超過2家,按聯合體協議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