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項目二期監理招標公告
長春市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項目二期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JR-2025-014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項目二期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2025]19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城投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長春市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項目二期監理。
2.2項目編號:ZJR-2025-014。
2.3 標段劃分:獨立標段。
2.4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對長春市現有10座污水處理廠和2座排水泵 站中存在不滿足標準規定、國家明令淘汰、節能降碳不達標、設備老化等問題的部分設施設備進行更新。
(1)10座污水處理廠:蘭家污水處理廠、東南污水處理廠(
一、二 期)、西部污水處理廠(
一、二期)、雙陽污水處理廠(一期)、西郊污水處理廠、興隆山污水處理廠(
一、二期)、動植物公園污水處理廠、北郊污水處理廠(
一、二期)、南部污水處理廠(一期)、北十條污水處理廠,共 279 套工藝設備、356 套電氣自控儀表設備的更新;
(2)2 座排水泵站:東大橋泵站(排水總量 2.4m3/s)和阜豐路泵站(排水總量7.79m3/s),共4套工藝設備,2套電氣自控設備的更新。
2.5 項目地點:長春地區。
2.6 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施工圖紙、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全部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監理。
2.7 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保修期結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長,則監理服務期相應順延,但監理費不再增加)。
2.8 工程投資估算:12267.29萬元。
2.9 監理服務目標: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已公告通過延續的建筑業、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均可以正常參加招投標活動。企業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關于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名單公告的截圖,即視為該企業資質延續有效,可正常參與投標;②其他省(市)核發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屆滿有效期延續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準予延期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2 監理人員基本要求應滿足:
總監理工程師: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總監駐場且未擔任其他在監建設工程項目。
監理團隊人員配備最低要求:監理工程師4人,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員4人。監理人員必須專職,在合同約定的建設期間,不經許可不得兼任其他項目及其他公司的任何職務。
注:監理人員具體要求:監理機構人員按照吉建規〔2025〕3號有關規定執行,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2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監理工程師提供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和企業對其實踐經驗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證明或者承諾);監理員應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并經過監理業務培訓(監理員提供學歷證明和企業對其經過監理業務培訓的證明或者承諾)。
本項目擬配備的所有監理團隊人員,本人能夠提供在該單位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及勞動合同,或退休聘用合同。且均須無其他在監建設工程項目(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并加蓋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