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市興國縣飲用水水源地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一、答疑回復問: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申請人自開標之日前(含開標之日)60個月內承擔過生態修復或污水處理工程且合同金額不少于1500萬元。”雨污分流改造業績是否符合?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二、文件內容答疑澄清關于本次招標文件中人員標后管理要求,統一按此次發布澄清要求執行,具體內容如下:原招標文件P2頁:1.3.2本項目投資建安費約2826.62現變更為1.3.2本項目投資建安費約2826.62萬元原招標文件P28-29頁:說明事項12.1.1中的“4、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