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項目塘渣石料采購公告
公告標題: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項目塘渣石料采購
公告內容: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項目
詢價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本次采購參與項目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項目已由所屬地人民政府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塘渣石料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人為中交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2.1項目概況:
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由中交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承建,寧波市海曙區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標施工內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由四部分組成,包括湖泊河整治2.722km(中心線樁號KA7+308~KA10+030)、湖泊河支河整治0.022km(中心線樁號KAZ1+901~KAZ1+923)、宣江岸河整治0.530km(中心線樁號KE0+053~KE0+583)及大西壩河整治0.429km(中心線樁號KF0+000~KF0+429),全線整治河長共計約3.68km;
橋梁工程包括改建農橋2座(石塘橋、王家漕橋),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沿線機埠1座、河埠頭10座、涵管4座及景觀綠化、截污納管等。
2.2采購內容:
本次詢價內容為塘渣石料,詳細數量、具體規格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詢價需求一覽表”及第六章“技術規格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2)資質條件要求: /
(3)財務能力要求:供應商必須是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
(4)其他要求:供應商必須是中交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供應商庫中的合格供應商,不接受被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單、重點關注名單的供應商。
3.2出口管制合規。【供應商】知曉【采購人】被美國政府列入貿易管制名單的情況,承諾在本項目中擬提供給【采購人】的【產品/軟件/技術】不受美國《出口管理條例》及美國其他相關出口管制規定的管制。【采購人】從【供應商】獲取【產品/軟件/技術】的行為不會違反美國出口管制的相關規定。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4 單位法人代表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詢價,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視為無效。
3.5 本次采購不劃分包件。
3.6 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若供應商出現以下情況,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1)被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取消采購項目所在地的參與采購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經營異常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