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大學仙林校區室外設施日常維修工程(2025年度第二期)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南京大學仙林校區室外設施日常維修工程(2025年度第二期)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建鄴區云龍山路89號龍湖時代上城1棟29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CG2502242
項目名稱:南京大學仙林校區室外設施日常維修工程(2025年度第二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5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本次采購為南京大學仙林校區內,單項預算金額未達到人民幣5萬元的校園道路(包括車行和人行道路,含除道路減速帶以外的路面景觀設施)、廣場、圍墻、大門、運動場(含場地范圍內不可移動體育設施及器械,主席臺、看臺、旗桿、柵欄、頂棚、照明、給排水及其它場地配套設施)、球類和健身運動場地(含場地范圍內不可移動體育設施及器械,柵欄、頂棚、照明、給排水及其它場地配套設施)、非綠化景觀等室外公共場所和設施的維修、改造、安裝、局部改造及裝飾;樓宇雨污水出戶管(含出戶管)后端的校園雨污水收集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窨井、雨篦等,不含化糞池)及管道的疏通、維修、改造、安裝等工程;以及以上工程所涉及的局部綠植恢復作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期內已通過竣工驗收的日常維修工程任務量累計達到項目預算的95%且不超過項目預算,則合同終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第三方專業機構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頁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半年內任一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或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須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加蓋響應人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加蓋響應人公章(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繳納證明或銀行代扣證明的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免繳或遲繳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蓋響應人公章));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響應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符合并提供加蓋響應人公章的承諾書原件)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測、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