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特許經營項目公告
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特許經營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根據
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特許經營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特許經營方案》批準實施,實施機構為呼圖壁縣苗木花卉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資金來源為中標特許經營者出資及項目公司融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特許經營項目
2.2項目地址:呼圖壁縣城西南50km,距雀爾溝鎮7km
2.3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
2.3.1建設內容: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干管排水工程、干管排水工程、支管排水工程。項目排水管網長度為 127.61km,主干管排水工程長度為32.15km;干管排水工程長度為44.695km;支管排水工程長度為 50.76km。此外,特許經營者(項目公司)應根據環保要求配建應急礦井水處理設施,確保礦井水合規排放,相關費用納入項目總投資。
2.3.2投資規模:估算總投資約為 107778.58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 83114.17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 10804.84 萬元(其中包含暫定的 4000 萬元 征地拆遷費);基本預備費 9391.90 萬元;建設期利息 4467.67 萬元。
2.3.3資金來源:中標特許經營者出資及項目公司融資。
2.3.3.1投融資結構:
項目資本金由中標特許經營者以自有資金的方式根據建設進度和法律要求及時出資到位。項目資本金比例不應低于總投資的20%,項目實施過程中需根據屆時最新的政策規定及金融機構要求調整。除項目資本金以外的其余部分由特許經營者(項目公司)通過金融機構貸款等方式籌措,政府方不向特許經營者或項目公司承諾固定收益率,不承諾為項目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擔保。
2.3.4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30年,其中:建設期(含準備期)3年,運營期27年,如建設期調整,合作期限相應調整,運營期限保持不變。
2.4項目實施機構
本項目由呼圖壁縣人民政府授權呼圖壁縣苗木花卉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作為本項目的實施機構,負責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選擇、特許經營協議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合作期滿移交接收等工作。
3.招標內容
3.1項目實施方式
項目采用基于使用者付費的DBFOT方式實施。呼圖壁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授權項目實施機構即呼圖壁縣苗木花卉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符合條件的特許經營者。
由特許經營者全資成立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前期準備、設計、建設、投融資、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全過程工作,通過礦井水產生單位支付的管網租賃費和排水服務費收回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并獲取合理回報,項目運營期滿時,項目公司應按法定程序及方案將項目所有資產和權益完好無償移交給呼圖壁縣人民政府或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
3.2特許經營服務范圍:
3.2.1投融資范圍:資本金出資、為解決項目資金而進行的金融機構債務性融資;
3.2.2建設范圍:建設前期手續的辦理,核準批復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管網和其他工程;
3.2.3運營維護范圍:項目建設范圍內的管網和其他工程及配套設施(含應急處理設施)的運行與維護。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有相應投融資實力、并在資質、人員、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本項目按照《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文件要求,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民營企業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 (民營企業通過排除法進行認定,即除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均可考慮認定為民營企業,需提供股權比例證明材料);
4.2地方本級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含其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為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建(含改擴建)項目的投標方、聯合投標方或項目公司股東。
4.3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2)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和財務報表附注。如為聯合體,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成立不足三年且超過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來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報表附注,成立不滿一年的需提供2025年8月(含8月)之前財務報表;
(5)企業類似業績:投標人(或聯合體中任意一方)至少參與過1個類似的投資或運營或建設(含在建項目),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特許經營協議或其他可以證明項目合作模式的證明材料。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外建筑企業若中標應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的規定,登錄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http://jsy.xjjs.gov.cn),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