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施工公告
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已由睢寧縣經濟發展局以睢經濟發投〔2024〕12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已落實,招標人為睢寧縣水務局城建項目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中瑞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睢寧縣城區防洪排澇提升工程二期(四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睢寧縣城區;
2.2項目投資:約3500萬元;
2.3建設規模及內容:
(1)云河治理總長8.7公里;
(2)拆建公園橋,采用1-16米簡支預應力空心板梁,橋面總寬10.5米。
2.4招標范圍:河道治理、橋梁施工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全部內容;
2.5計劃工期:70日歷天。
2.6本工程施工招標共分一個標段。
3、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3.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本單位注冊的,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承諾書);
項目經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階段(通水、泵站機組啟動)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 120 天(含)。
3.3業績要求:投標申請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1600萬元的河道治理工程;
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或竣工驗收證明的原件掃描件為準,三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協議書中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協議書中注明的金額為準。
3.4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 A、B、C 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 人。
3.5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查詢的結果為準)。
3.6按招標公告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