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監理答疑紀要
閩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閩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段)監理已由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水利廳以閩發改網審農業[2024]188號、 閩水審批[2025]6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尤溪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除爭取中央資金補助外,其余由項目單位多渠道籌措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尤溪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尤溪縣坂面鎮、臺溪鄉、溪尾鄉、洋中鎮和西濱鎮;
2.2 工程規模:新建堤防及護岸總長11.153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長8.983公里,新建護岸長 2.170 公里;新建排水箱 涵7座,排水涵管39處。工程總投資約 20192.64 萬元,建安投資約12585.04萬元,工程建安費最終以財評中心審定的招標控制價為準;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次招標項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項目監理,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階級、施工準備期、施工期、設備采購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與保修階段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組織協調、合同管理、安全與文明管理、工程簽證及進度款審核、工程施工資料、竣工資料、結算資料審核把關等工作內容的全過程監理。包含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等內容,監理人應對上述內容的監理相關工作承擔全部責任,并出具相關工作報告,水土保持監理服務費已包含在監理投標報價總價中,不再另行支付;
2.5 最高控制價:189.93萬元;
2.6 質量標準:達到《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54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監理服務期限:施工工期+(施工圖設計階級、工程開工準備及工程竣工驗收直至工程結算審核、資料移交備案完畢全過程及質量缺陷責任期與保修階段),其中施工工期為54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資質,并具備完成過建安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監理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