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規總院科研辦公樓供電、消防及排水等基礎設施改造工程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 公告內容
水規總院科研辦公樓供電、消防及排水等基礎設施改造工程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水規總院科研辦公樓供電、消防及排水等基礎設施改造工程 已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以 水規計【2025】174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中央預算內投資及企業自籌,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中聯環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六鋪炕北小街4號院1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水規總院勘測設計科研樓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4號院1號樓,總建筑面積10516.97平方米,其中地上7972.55平方米(8層),地下2544.42平方米(3層),建筑高度為30.6米,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 合同估算價 509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71 日歷天
2.4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更換配電室低壓配電柜及照明動力干線;更換消防水泵,改造氣體滅火控制系統和消防廣播,更換防火窗,改造消防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改造安防監控設施;更換電梯設施;改造屋面排水系統等。
2.5 其他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房屋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