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項目鐵路地面層工程項目路基填料物資采購公開競談公告
1. 競談條件本次招標項目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項目鐵路地面層工程項目經理部路基填料物資采購,招標組織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集采中心,招標人為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項目鐵路地面層工程項目經理部,使用單位為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項目鐵路地面層工程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競談采購。
2. 項目概況與競談內容2.1項目概況平湖南綜合物流樞紐鐵路地面層工程位于深圳市龍崗區,東西處于廣深鐵路與京九鐵路平湖編組站之間,北靠機荷高速公路,南鄰水官高速,由新建平湖南鐵路貨場工程(T1未實施部分)、平湖南鐵路貨場二期工程(T2)、深圳國際綜合物流樞紐中心鐵路地面層(T3工程剩余部分)組成。合同總金額4.46億元;合同工期為32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3月15日,計劃竣工時間2025年12月31日。
2.2競談內容2.2.1 競談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競談公告附件1《競談物資包件清單》,本次競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開競談方式。
3. 競談依據 3.1本次競談組織單位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競談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競談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2013年修正);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2013年修正);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競談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9)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本次競談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競談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LJ-01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競談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的唯一授權),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競談物資生產廠須具有《營業執照》(許可范圍內含擬競談物資);
(3)生產能力:競談物資生產廠須具備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3-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競談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
(6)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2-2024年)競談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須提供簽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競談物資生產廠或其銷售公司報價不受業績限制;
(7)履約信用:近兩年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近兩年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報價、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競談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近兩年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競談組織單位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不得被“信用中國”等國家網站平臺列入違法失信企業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此類情況(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兩個及兩個以上投標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關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同一包件投標人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