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巴干鄉災后安置點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標段一
巴干鄉災后安置點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巴干鄉災后安置點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已由曲麻萊縣人民政府(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曲政函{2025}12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巴干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其他(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巴干鄉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巴干鄉
(2)規模:(一)施工范圍:A區:新建樹脂瓦屋面766.8平方米,改建樹脂瓦屋面2300.19平方米;新建圍墻4.7米,拆除、改建原有圍墻715.3米,加高、粉刷原有圍墻720米。
(2)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技術服務等。(二)施工范圍:B區:新建樹脂瓦屋面1789.2平方米、改建樹脂瓦屋面11885.19平方米;新建圍墻120.5米、拆除、改建原有圍墻 3145.2米,加高、粉刷原有圍墻1345.3 米。
(2)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技術服務等。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58692001001
標段名稱:巴干鄉災后安置點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590.0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服務期:180.0天
招標范圍:(一)
(1)施工范圍:A區:新建樹脂瓦屋面766.8平方米,改建樹脂瓦屋面2300.19平方米;新建圍墻4.7米,拆除、改建原有圍墻715.3米,加高、粉刷原有圍墻720米。
(2)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技術服務等。(二)
(1)施工范圍:B區:新建樹脂瓦屋面1789.2平方米、改建樹脂瓦屋面11885.19平方米;新建圍墻120.5米、拆除、改建原有圍墻 3145.2米,加高、粉刷原有圍墻1345.3 米。
(2)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技術服務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并且[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綜合資質甲級]或者[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建筑·建筑乙級](含)以上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資質,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