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苕溪防洪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項目發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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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本發包項目苕溪防洪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湖州市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本次發包預算約20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湖州市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508237。
2.項目概況與發包內容
2.1發包范圍:苕溪防洪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
2.2項目地址:湖州市(具體由發包人指定)。
2.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取得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之日止。
3.競包資格要求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本項目需求的供應能力;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競包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3.4本次競包不接受聯合體競包,禁止轉包或分包。
其他要求:
(1)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2)其他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競包人須知第1.4條款。
4.特別說明:
4.1評標結束后競包單位變動的(如因投訴廢標、因專家評分原因造成在評標過程中廢標,后續恢復資格的),僅單獨計算該變動競包單位的分數,不再重新計算最佳報價及其他競包單位的分數。
4.2競包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需在公示期內提供相關證據及證明資料,若未提供明確清楚的直接性證據或以主觀推測等原因進行質疑的,則不予受理。
4.3未在提疑期內對本項目發包文件提出異議,視默認本發包文件所有內容,在標后對本發包文件提出異議的,則不予受理。
4.4本項目所需的業績必須是已完成或正在進行中的業績,若是未進行或已終止、停止的,則扣除技術標項《企業業績》所有分數。
5. 發包文件的獲取5.1 用戶可通過招標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5.2 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4009280095轉5;0572-2375013;0572-8293029;0572-5672608;0572-6065951;CA鎖辦理:
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
6. 競包文件的遞交6.1 競包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包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9月1日14時00分。競包人應在競包截止時間之前,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供應商登錄-上傳響應文件模塊,上傳CA加密后的電子競包文件。
6.2 逾期上傳電子競包文件的,發包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發包公告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hzlscgfw.cn/)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