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海洋高新區啟動區二期項目-鼓鑼水系海溝生態整治工程(監理)公告
第1章 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廈門海洋高新區啟動區二期項目-鼓鑼水系海溝生態整治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廈門海洋高新區啟動區二期項目-鼓鑼水系海溝生態整治工程(監理)(項目名稱)已由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廈門海洋高新區啟動區二期項目-鼓鑼水系海溝生態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帶概算的批復( 廈發改審批[2025]13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廈門海洋高新城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投融資項目(資金來源),招標人為廈門市政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廈門市政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 廈門市翔安區 。
2.2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北臨前線路,南至水系入海口,海溝長約1240m,新建擋潮閘1座,寬度約76米,新建護岸總長約2136米,深度約4.73米,清淤約9.85萬立方米,水生態60627平方米,新建橋梁1座,總跨徑為2×25米,全橋長59米,新建人行地道2座,分別長89米、88米,斷面均為4.5×2.8米,種植工程約9萬平方米。項目總投資概算約15374.96萬元,建安工程費約12516.08萬元,其中種植工程建安工程費約2025.03萬元 (工程建設規模應當根據現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體現“同類、同等”的特征指標。)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本工程項目所有建筑、安裝、市政和相應配套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含缺陷責任期)。委托人有權根據工程實施情況合理增減監理范圍。中標人應無條件響應委托人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賠 。
2.4建筑安裝工程費: 約12516.08萬元 。
2.5 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和建設工程其他階段監理服務費
2.5.1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可將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我省建設工程監理收費問題的通知》(閩價服〔2013〕260號)和《關于市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執行廈價房〔2007〕73號文的意見的通知》(廈發改投資〔2008〕360號)(有關收費指導意見)作為參考依據,本項目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 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十天發布 元。
2.5.2 建設工程其他階段監理服務費包括:可將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我省建設工程監理收費問題的通知》(閩價服〔2013〕260號)和《關于市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執行廈價房〔2007〕73號文的意見的通知》(廈發改投資〔2008〕360號)(有關收費指導意見)作為參考依據,勘察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設計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保修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