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0940004懷柔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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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柔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懷柔區供水管網完善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5〕66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懷柔區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老城區、楊宋鎮、北房鎮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新建DN100-DN1200供水管線約30.6公里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16260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545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給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圖紙所示全部內容工程監理
2.6 其他 本工程采用評定分離的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評優、擇優選擇承包人。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五年(2020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已竣工且驗收合格的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在7000萬及以上或監理合同額在100萬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類似業績。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