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工程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項目正式電施工工程招標公告
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項目正式電施工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工程已由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經濟發展局以示范區經復〔2021〕9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洋井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集中組織建設,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項目正式電施工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標段概況與招標范圍2.1標段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徐圩新區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是徐圩新區南復堆河泵閘項目配套供電工程,擬新建10kV開閉所1座,10kV變電所2座,裝機容量3360kVA。
2.1.3最高投標限價:518.715058萬元;本項目投標總價招標人設有期望值(招標人期望值=最高投標限價*95%=492.7793051萬元),投標人的投標總價超出該招標人期望值時,其投標將被否決。
2.1.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1.5工程質量要求:合格,并滿足供電部門規定的要求。
2.2招標范圍:新建10kV開閉所1座,10kV變電所2座,裝機容量3360kVA,10kV電力通道土建施工、電纜敷設、變壓器及高低壓配電設備的安裝調試、電桿組立、電纜分支箱、接地、空調等,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 修類、承試類)五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
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執行省住建廳【2023】11號公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啟用全國一體化政務平臺標準,舊版電子證照同時廢止,請本次參與投標的企業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由投標人為項目負責人連續繳納的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必須提供退休證及聘用合同原件掃描件。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已超過5年的。
(4)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6.1投標人及其擬報項目負責人未被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清欠辦以及工程所在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按徐圩新區履約考核辦法限制準入,已過限制準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6.2本工程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蘇”www.jscredit.gov.cn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投標時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