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龍自然資掛﹝2025﹞024號
惠州市龍門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龍自然資掛﹝2025﹞024號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廣東省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4號)的規定,經批準,我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掛牌起始價及加價幅度(見附表)
三、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8日。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5年9月9日9時至2025年9月23日10時。
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3日9時。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申請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均可通過電子交易系統,申請參加電子掛牌交易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
(二)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1、偽造公文騙取用地行為;
2、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理完結;
4、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理完結;
5、至報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價款。
五、競買保證金
(一)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出讓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登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掛牌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網址:https://tdky.hzggzyjy.cn/)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
(二)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電子交易系統確認并發出《保證金到賬通知書》為準。
六、競買申請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即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一)單獨申請競買的,競買申請人為非本縣注冊登記的企業,在競得土地后,必須于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成立項目開發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辦理土地出讓與登記發證手續。新成立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東必須100%是競買申請企業作為法人的股東。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可先與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按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出讓合同》。
(二)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材料時,須提交一份聯合競買申請書和協議,協議主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參與競買的代表人、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等。聯合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須于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申請書申報的出資人及出資比例設立新公司。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可先與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按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出讓合同》。并以新公司名義辦理土地登記發證手續,不能按聯合申請人各自出資比例分割辦證。如對聯合競買申請人的開發資質條件有明確要求的,在審查聯合競買申請人資質時,以聯合體內資質最低一方的資質確定競買資格條件。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實行競買資格后置審查。競買申請人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即獲得競買報價權限。
七、競買人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競買人須詳細閱讀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及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指南,熟練操作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按競買規則進行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八、確定成交候選人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為無底價掛牌,采取價高者得方式出讓并確定成交候選人。
九、資格審查
成交候選人應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候選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書等材料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由我局對競買資格進行審查。我局將于2025年9月26日前確定符合競買資格的成交候選人為競得人(成交候選人上傳材料的具體操作詳見電子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與礦業交易系統新增建設功能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