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澤普縣2025年城東片區供水管線建設項目(EPC+O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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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區澤普縣2025年城東片區供水管線建設項目(EPC+O模式)
( 65312425081100320001)
一、招標條件
本 喀什地區澤普縣2025年城東片區供水管線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編號:65312425081100320001)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澤普縣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中央預算內,招標人為澤普縣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澤普縣
2.項目規模: 新建供水管線 16.56 公里,其中 DN400 管線 6.5 公里,DN300管線 5.31 公里,DN200 管線 4.75 公里及其相關附屬設施建設。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65312425081100320001001
標段(包)名稱: 喀什地區澤普縣2025年城東片區供水管線建設項目(EPC+O模式)
招標范圍:
三、新建供水管線16.56公里,其中DN400管線6.5公里,DN300管線 5.31 公里,DN200 管線 4.75 公里及其相關附屬設施建設。(施工圖設計(含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工程施工總承包 、設備材料采購,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內容及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并運營管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施工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設計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行業乙級(含)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或者【綜合類綜合資質甲級】。運營資質要求: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擬派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擬派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職稱。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與施工項目負責人可為同一人。運營負責人必須為運營單位在職人員。
3.投標其他條件:
1、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