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平輿縣生態皮革園區標準化廠房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平輿縣豫資城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聯合體牽頭單位):駐馬店市建筑公司
(聯合體成員):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平輿縣生態皮革園區標準化廠房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平輿縣生態皮革園區標準化廠房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2. 工程地點: 平輿縣產業集聚區東區 。
3. 工程審批、核準或備案文號:2208-411723-04-01-363123。
4. 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 。
5. 工程內容及規模:該項目包含三個地塊,項目規劃總占地面積219761.38㎡,總建筑面積約169837.72㎡。主要建設內容為倉庫、水場車間、整理車間、危化品庫、綜合服務樓、動力中心、壓濾車間、加藥間、2#車間、污水處理車間、綜合處理池、清水池、集水池和事故池等地下水池建筑、原皮庫及化料倉庫、藍皮庫、綜合處理車間、消防水池及泵房、風機房、配電室、門房及室外綠化、道路硬化及發貨場地、大門、圍墻等以及水、電、通訊、消防、管網等各項配套基礎設施工程。
6. 工程承包范圍:1.工程設計(包含本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施工配合等內容,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專業施工圖圖紙及相關計算書);2.工程施工及采購(包含本工程施工圖范圍內全部施工內容和設備(不含生產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等相關內容,并按規范、規定完成各項驗收、試運行、項目移交及竣工驗收、缺陷修復及保修等;3.項目水、電、路、通信等與現有市政基礎設施接駁等工作;4.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發包人辦理項目報建、報批、質監備案等手續。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開始現場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總工期 450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 90 日歷天(以接到發包人開始設計書面指令起計算),在設計周期內完成本項目全部設計內容,并確保相關成果文件通過審查(不含審查時間),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