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遠縣新龍片區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工程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安遠縣新龍片區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工程二期補遺文件01號各潛在投標人:現對《安遠縣新龍片區生態環境系統整治工程二期招標文件》進行補遺,根據招標文件約定,本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1、本項目經招投標監管部門同意,作為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現場答辯項目,投標人宜選派本單位具有相關工程管理經驗的注冊建造師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擬派本項目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須按答辯會要求到達開標現場進行筆試答辯,答辯會具體要求詳見補遺文件附件。
2、各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補遺文件附件中有關答辯會的注意事項,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未在規定時間到場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不進入下一步評審,計投標人一次非正常投標,并由招投標監管部門視情形按弄虛作假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