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及摻混設備(煤層氣公司)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氧化及摻混設備(煤層氣公司),招標人為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物資采供中心(物資供銷分公司),項目業主為淮南礦業集團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由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氧化及摻混設備(煤層氣公司)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氧化及摻混設備(煤層氣公司)
2.2招標編號:GN2025-12-5821
2.3項目概況:
(1)項目內容
本項目利用煤礦超低濃瓦斯建設2×90000Nm3/h瓦斯氧化裝置+1×20t/h煙氣余熱蒸汽鍋爐,配套建設1臺3.0MW次高溫次高壓抽汽凝汽式汽輪機(純凝工況4.65MW)和1臺5.0MW發電機。
(2)設備方案
配置2臺處理量為90000Nm3/h瓦斯氧化裝置,額定進風的瓦斯濃度為1.20%,小時最大耗瓦斯純量2160 Nm3/h。配套建設1臺額定蒸發量20t/h余熱蒸汽鍋爐,蒸汽參數5.35MPa(g)/490℃。建設1臺C3-4.9/475次高溫次高壓抽汽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全部蒸汽進入汽輪機進行發電。預留抽汽條件。
(3)平面布置
方案設計為兩級摻混,其中一級摻混器及摻混風機,布置在瓦斯抽放站附近區域,二級摻混器及摻混風機布置在場地的西北角,靠近瓦斯氣源處;氧化區布置在低濃瓦斯發電主廠房北側,由西向東依次布置汽機房、化水車間、煙囪、余熱鍋爐、氧化爐(RTO)、氧化風機等,其中汽機房、煙囪布置在該區的南側,化水車間、氧化爐(RTO)及氧化風機布置在場地的北側;循環冷卻水區布置在場地的西南角,主要布置一棟循環水泵房及冷卻塔水池。
(4)工藝流程
氣源接口→一路瓦斯利用母管→水封阻火泄爆裝置→自動噴粉抑爆裝置→瓦斯利用母管→兩路安設段管路→防逆流裝置→自動阻爆裝置→自動噴粉抑爆裝置→水封阻火泄爆裝置→脫水器→過濾器→干式阻火器→一級摻混裝置→一級摻混后母管→二級摻混裝置→二級摻混后母管→氧化風機→蓄熱氧化爐→余熱鍋爐→汽輪發電機。
2.4交貨安裝地點:項目業主指定地點,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2.5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內完成設備供貨。
2.6交貨方式:
落地交貨,運輸方式不限,將物資運送至業主方指定地點的過程中,所產生的運輸、裝卸費等一切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2.7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發票進賬后第3個月支付50%貨款,第11個月支付40%貨款,余款10%在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后無息付款。質保期內有質量問題未能解決的,質保金不予支付。
2.8招標范圍:2套瓦斯氧化裝置、1臺一級靜態摻混器及摻混風機、1臺二級靜態摻混器及摻混風機,以及上述設備相應的配套電控柜、附件、儀表及控制系統。
2.9包別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2)投標人須為主要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商。
3.2業績要求:
①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1項瓦斯利用項目旋轉式蓄熱氧化爐(處理風量不小于90000Nm3/h)業績合同。
②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1項瓦斯利用項目摻混設備業績合同。
注:須同時滿足上述①和②要求,但同一業績同時滿足上述①和②要求的可以重復計,業績須提供以下相關有效證明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