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斜橋鎮新村點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北浦
招標公告斜橋鎮新村點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北浦橋金石區塊配套工程Ⅱ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北浦橋金石區塊配套設施(二期)工程已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501-330481-04-01-10053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招標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海寧市洛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寧市洛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海寧市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斜橋鎮新村點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北浦橋金石區塊配套工程Ⅱ期(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1643萬元,工程概算164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365.58萬元,建設規模:道路16281m2,弄堂2042m2,停車位346m2,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綠化工程7655m2,路燈工程23套等,建設地點:海寧市斜橋鎮金石村。
2.2招標范圍:斜橋鎮新村點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北浦橋金石區塊配套工程Ⅱ期道路、綠化、排水、路燈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標準預算價765萬元。
2.3施工總工期:360日歷天(其中120日歷天為配套管線單位施工)。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21-01-01以來□承接過?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為600萬元及以上的室外配套工程1個及以上業績;投標人業績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經備案)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或合同協議書(可三選一)、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必須提供)、該工程的工程款發票(至少1張,必須提供)原件掃描件;以上業績時間要求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提供的資料應能反映工程規模及造價,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需同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如以上證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標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以上資料提供原件掃描件,中標通知書必須經主管部門備案,若業績所在地的公共資源中心不在中標通知書上蓋備案章的,必須提供當地交易中心中標公告的網頁截圖+中標通知書)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