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
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已由廣州市白云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507-440111-04-01-888365)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州市品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廣州市品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
2.2工程建設地點:廣州市白云區
2.3工程建設規模: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總用地面積118665平方米,其中可建設用地面積10039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積8075平方米,綠地用地面積1019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87994.30平方米(含變電站2917.00平方米),將建設成為住宅約26棟,分別為5層、14層、15層、22層、31層、42層),九年貫制學校(一期36班),110KV變電站以及商業為一體的綜合住宅小區,本項目綠建等級:超高層建筑按國標 三星,高層住宅按國標 二星。建筑最高高度(蓋上)約為150米。最大單跨跨度 25米。
(注:以上數據僅基于現有資料提供,后續以招標人確認的方案及投資為準。)
2.4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含稅)為:人民幣56556.790201萬元,其中:
(1)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含稅)為 2349.880353萬元;
(2)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含稅)為54206.909848萬元(模擬清單部分限價為23642.088347萬元,下浮率部分限價為30564.821501萬元)。
2.5計劃工期:總工期為 945 日歷天。
(1)設計工期:具體設計工期在合同中詳細約定,并以滿足施工進度要求為準。
(2)施工工期:計劃總工期 945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暫定為 2025年 9 月19 日,具體開工日期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備案的日期作為實際竣工日。
2.6招標范圍
2.6.1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
2.6.2招標內容: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6.2.1工程設計及相關工作
2.6.2.1.1負責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含學校、變電站等相關配建工程)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設計(含專項設計等)、設計變更(含造價分析)及現場技術指導。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白云區槎頭車輛段(一期)地塊項目施工圖設計及施工總承包項目實施范圍內所有專業設計工作,所有建筑、結構、給排水(含外水施工初步方案)、電氣、智能化、通風、空調、消防、人防、土石方平衡及基坑支護(如有)、室內裝修、幕墻、鋁合金門窗、衛生、環保、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小區市政、外電、市政配建道路(含規劃道路及配套道路)、景觀綠化、標識設計、交通劃線、泛光照明、外立面等所有專業設計工作;包括海綿城市設計、裝配式設計、超限設計、示范區(含示范區/展廳、示范區園林、示范區通道及沿途升級改造等)、地鐵專屬歸家通道、一二級聯動(如有)等所有專項等設計。
(2)負責項目涉及的管線綜合、管線遷移、河涌改造(如有)、發包人的駐地辦公場所設計等所有臨時設施的設計工作。
(3)負責專項設計(或評估)工作:包括不限于綠色建筑設計、海綿城市設計、交通專業、市政相關專業評估、防洪、地鐵保護及安全評估、減振降噪相關評估等。
(4)BIM技術運用(設計階段):本項目要求充分運用BIM技術,BIM咨詢服務提供方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BIM設計階段建模、碰撞檢查、凈高分析、管線綜合和BIM服務技術支持。根據項目技術標準,對照施工圖建立建筑、結構、機電專業模型,基于創建的模型進行全專業整合,并對圖紙的錯、漏、碰、缺問題進行檢查,提供檢測報告和三維可視化模型;其次依據發包人提出的凈高要求及排布美觀要求,給出最佳的解決方案。第三是凈空分析與優化:根據相關規范和業主對項目使用空間的凈高要求進行凈空分析,并出具凈高分析報告和優化方案;第四是管線的排布需考慮車庫美觀上的要求,并不斷總結形成管線綜合的管控原則方可并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后方可進行實施。管線綜合。最后是圖紙導出:根據項目需求導出部分管綜平面圖和指定部位剖面圖,輔助設計交底和施工指導。
(5)限額設計:根據發包人、設計任務書、技術需求書等要求進行限額設計。同時需配合設計優化單位(如有)進行相關設計優化工作。
(6)裝配式建筑運用:本項目需按政府要求進行裝配式設計和報審工作。
(7)完成本項目招標范圍內施工圖預算等造價文件的編制工作及相關配合報審工作,還包括方案比選(含造價分析)、技術造型比選等的投資分析,根據發包人要求提供項目的成本指標數據。
(8)負責根據建設要求組織各項專家評審。
(9)協助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各專項報批報建和規劃。
(10)負責本項目的竣工圖編制(住建系統)、結算竣工圖審核及蓋章。
2.6.2.1.2 工程實施及相關工作
按照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的范圍(涉及工程建筑面積暫定為8.9萬平方米,主要包含展示區、1#~2#看江產品(共2棟,分別為15層、31層)、25#~26#T4高層(共2棟,均為30層)、15#~24#四層洋房(共10棟,均為4層)以及上蓋匝道、道路、變電站等相關配建工程。建筑最高高度約為100米。)和發包人批復的施工圖進行工程實施,范圍主要包括:
(1)負責本次招標范圍內場地清障、臨水臨電、臨時圍墻、臨時道路、臨時排水、土方開挖外運、回填土、現有管線改遷、建筑垃圾清運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2)負責提供本次招標范圍內發包人、咨詢等相關人員的駐地辦公場所等工作。
(3)負責本次招標范圍內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地基與基礎工程(含溶洞處理)、土建工程(含裝配式建筑)、粗裝修工程、精裝修工程(含粗開荒)、機電安裝工程、幕墻工程、鋁門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管線綜合(小市政)、室外配套工程、標識工程、減震降噪工程、智慧工地、外立面工程、配建道路工程(包含安全評估)、地坪漆工程、園建及綠化工程、電梯采購與安裝、人防工程、有線電視、電信工程、防雷工程、永久供水(含紅線內外部分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排水排污、永久供電(含紅線內外部分)、燃氣工程(含紅線內外部分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泛光工程、通信網絡引入、室內信號覆蓋、白蟻防治、水土保持、示范區(含示范區、示范區園林、示范區通道及沿途升級改造等)、綠化遷移、圍蔽工程(含示范區圍蔽)、地鐵專屬歸家通道等其他工程、建筑垃圾清運、規劃報建技術咨詢(如有)、變電站相關工程等。
(4)負責結算造價文件的編制工作,并負責送審、配合評審工作。
(5)負責辦理工程開工及驗收所需的各項報監、報建、報驗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辦理人防、環保、消防、燃氣、市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等報建手續、余泥排放證、排污手續、排水接駁、排水許可證、臨水、臨電、永水、永電等專業報建報裝、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環保驗收、消防驗收、衛生驗收、白蟻防治驗收、永久排水許可證、節能驗收、質量驗收、規劃驗收、人防驗收、通訊驗收、檔案驗收、綠建驗收、海綿城市驗收、聯合驗收等工作,并支付辦理上述工作中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繳納的行政事業收費除外)。承包人積極利用自身技術力量,負責組織實施開工前施工場地的地形復測工作,該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6)完成按有關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的檢驗監測工作,以及配合發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檢測和監測工作。同時配合完成水質檢測(含水箱水質)、消防檢測、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及海綿城市報告編制等工作,并支付辦理上述工作中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繳納的行政事業收費除外)。
(7)負責施工期間至移交前的場地管理(含車輛段全部蓋板范圍)、保安、保潔、防噪音、防揚塵及綠化養護等管理工作;交付時達到保潔開荒標準(次數不限,包括由于工程整改導致的開荒需求,標準詳見需求書);負責設置衛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運工作;負責設置施工污水收集過濾系統,保證污水排放不得影響周邊環境。
(8)本次施工范圍內的場地圍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維護工作(該部分費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價款中)。中標后,應及時進行場地圍蔽,避免非法堆填等突發情況的發生,對發包人前期已圍蔽圍欄回收折舊處理。
(9)組織本項目的整體竣工驗收及備案和整體工程資料匯總及整理歸檔工作,包括結算資料整理匯總;在本工程范圍內工程資料正式移交給發包人及相關建設主管部門、檔案部門之前所產生的費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價款中。
(10)編制結算竣工圖紙。
(11)裝配式建筑應用,現場須設置現場工藝樣板,裝配式建筑要求樣板引路先行;鋁模設計、裝配式構件深化設計等工作等。
(12)BIM技術運用(施工階段):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BIM設計圖紙進行復核深化,并將深化后的圖紙提交設計確認后實施。
(13)如承包人不具備項目中各專業部分的相應資質(主體結構除外),承包人應在征得發包人同意后相關專業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并簽訂分包合同,并遵從發包人相關的總承包及分包管理相關制度及指引。
(14)紅線范圍內外交通疏解(含方案及施工)、臨時樹木遷改(紅線內),展示區、通道或走廊及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15)承包人須無條件配合發包人智能化信息平臺建設(如視頻監控、遠程會議接入發包人指定平臺)等內容。
(16)負責紅線外因項目施工產生的房屋鑒定、加固施工及報審等相關工作。
(17)根據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要求進行施工。
(18)負責解決因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糾紛、起訴問題及承擔相應費用,包括因提供施工條件引起的周邊道路改造、因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用水、用電等。上述所有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
(19)本工程需綜合考慮土方的調配和平衡,進行多方案土方平衡對比,把土方平衡優化作為管理重點。
(20)負責協調施工過程中的相關職能部門及周邊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門、質安監、建管、城管、勞動監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