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縣城區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一期)項目-...
舒城縣城區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一期)項目--梅河西路(春秋路--萬佛路)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舒城縣城區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一期)項目--梅河西路(春秋路--萬佛路)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工程已由舒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關于舒城縣城區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一期)項目--梅河西路(春秋路--萬佛路)排水設施建設與改造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舒發改審批﹝2025﹞23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舒城縣城市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舒城縣城市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編號:E341523001003627001
2.2 建設地點:舒城縣城關鎮境內
2.3 建設規模: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梅河西路(春秋路-萬佛路)南側新建dn400污水管道;梅河西路(護城河-春秋路)側商鋪及小區新建或清淤疏通排水管道;護城河蓋板渠清淤疏通,污水截流,蓋板更換修復,合流入口進行分流改造;龍舒路與高峰路交口新建污水管,貫通龍舒路交口東西兩側污水。主要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附屬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一體化污水提升預制泵站及其它配套附屬設施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初步設計文本及概算。項目總投資約10049300元。
2.4 計劃工期:總工期24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30日歷天(包含勘察、施工圖設計及相關專項(業)工程設計及與設計相關的服務),施工工期210日歷天(包含工程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及安裝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2.5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模式發包,即交付時完成工程范圍內所有內容,功能齊全,確保使用。設計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對招標人提供的建設前期資料的復核、補充和完善;完成本項目涵蓋的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設計及相關專業全過程設計、其他相關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物探、三方檢測、環評等)、配合完成整個項目的竣工驗收(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施工現場等配合工作)等;采購部分:材料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經評審通過后的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及最終交付以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2.6評標辦法:本項目評定分離方式定標,評標階段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階段采用集體議事定標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
(1)設計資質: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需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的權利與義務。聯合體成員組成數量不得超過2家,共同承擔設計任務、施工任務。聯合體協議中分工明確,同一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須滿足3.1中的施工資質,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須具備滿足3.1中的設計資質,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
3.3 主要管理人員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同施工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