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翔安南部歐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態修復項目-二期工程(監理)公告
第1章 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翔安南部歐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態修復項目-二期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翔安南部歐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態修復項目-二期工程(監理)(項目名稱)已由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翔安南部歐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態修復項目—二期工程投資概算的批復》(廈發改審批〔2025〕 12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廈門市自然資源資產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投融資項目(資金來源),招標人為廈門市政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廈門市政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 廈門市翔安區 。
2.2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位于翔安區,北臨濱海東大道、南至水道入海口,水道總長約 520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排水工程、清淤工程、擋潮閘工程、現狀海堤生態化改造及慢行系統等,其中:1.新建雨水管道 188米,最大管道管徑DN1800;2.水道清淤約 12.8萬立方米;3.新建擋潮閘一座;4.現狀海堤生態化改造及慢行系統 16248 平方米。建安工程費約6043.26萬元 (工程建設規模應當根據現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體現“同類、同等”的特征指標。)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本工程項目所有建筑、安裝、市政和相應配套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含缺陷責任期)。委托人有權根據工程實施情況合理增減監理范圍。中標人應無條件響應委托人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賠 。
2.4建筑安裝工程費: 約6043.26萬元 。
2.5 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和建設工程其他階段監理服務費
2.5.1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可將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我省建設工程監理收費問題的通知》(閩價服〔2013〕260號)和《關于市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執行廈價房〔2007〕73號文的意見的通知》(廈發改投資〔2008〕360號)(有關收費指導意見)作為參考依據,本項目施工階段監理服務費 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十天發布 元。
2.5.2 建設工程其他階段監理服務費包括:可將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我省建設工程監理收費問題的通知》(閩價服〔2013〕260號)和《關于市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執行廈價房〔2007〕73號文的意見的通知》(廈發改投資〔2008〕360號)(有關收費指導意見)作為參考依據,勘察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設計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保修階段(若有)監理服務費 / 元。
2.6 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 自中標通知書下發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責 任期)結束止 日歷天,且不應超過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不包括保修階段服務期。
2.7質量標準: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