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市府新區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標段)監理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市府新區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標段)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市府新區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標段)監理項目已由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宿發改投資發〔2024〕3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撥款,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實行電子化“不見面”招標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發展大道(駱馬湖路-二線大堤),洞庭湖路(世紀大道-新園小區東門)。
2.2項目建設規模:發展大道(駱馬湖路-二線大堤)翻挖新建D=600~W×H=3000×2000mm雨水管道約2公里、新建D=400~D=600污水管道約0.3公里;洞庭湖路(世紀大道-新園小區東門)翻挖新建D=800雨水管網約0.2公里、D=300~D=400污水管網約0.8公里。
2.3招標范圍:市府新區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發展大道(駱馬湖路-二線大堤)、洞庭湖路(世紀大道-新園小區東門)全部工程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缺陷責任服務期和保修期各階段監理服務及相關協調工作。
2.4工程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施工預計開工日期2025年9月,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總施工工期270日歷天。
2.5監理服務期限:自本項目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缺陷責任期、保修期滿止(其中缺陷責任服務期為24個月)。
2.6質量標準:合格。
2.7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約6900萬元
2.8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時間、方式: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簽訂生效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等額預付款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保證擔保形式);完成總工程量的50%時,支付至實際發生合格工程價款監理費的80%;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以驗收意見為合格的驗收單簽訂之日為準)支付至實際發生合格工程價款監理費的80%;工程審計結束后且缺陷責任期滿付清余款(無息)。
2.9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如下:
市府新區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發展大道(駱馬湖路-二線大堤)、洞庭湖路(世紀大道-新園小區東門)全部工程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缺陷責任服務期和保修期各階段監理服務及相關協調工作。
3.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4.評標方法
本項目采用評標方法為:綜合評估法,其中監理大綱采用遠程評標。
評分細則如下(具體評標方法請從附件中下載):
1、投標報價50分;2、總監理工程師素質2分;3、資源配置與業績25分;4、監理大綱23分。
5.投標人資格要求
5.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要求: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
5.3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要求
5.3.1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5.3.2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為投標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2025年1月(含)以來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納證明。
5.3.3同時滿足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