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食堂食材配送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江蘇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食堂食材配送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建鄴區嘉陵江東街18號1號樓612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C2025-JDSTPC
項目名稱:江蘇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食堂食材配送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壹佰捌拾萬元整(RMB 180萬元)
最高限價:本項目按折扣(%)報價,最高限價為配送食材當天的揚州市發改委網站“價格監測”欄目《揚州市區農貿市場主副食品均價》表中零售均價的100%,揚州市發改委網站“價格監測”欄目上沒有的同期食材最高限價不得高于江都太陽城農貿市場、江都龍川農貿市場同期零售食材價格的100%。
采購需求:江蘇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食堂食材配送采購,具體需求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購服務期為1年,其中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須經采購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購人可以解除合同,對此采購人不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以及管理期內因質量問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采購人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最近的財務報告或會計報表,成立不足一年的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稅的憑據;以及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書面聲明);
(7)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