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文明路(佛堂路—隴海鐵路)新建工程文明路(佛堂路-隴海鐵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文明路(佛堂路-隴海鐵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3207072502070001001
1. 招標條件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的文明路(佛堂路-隴海鐵路)新建工程已經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連開審批復(2025)1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使用單位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集中建設單位)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文明路(佛堂路-隴海鐵路)新建工程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2.1.2建設規模:新建道路長度約645米,道路紅線寬24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安設施等。
2.1.3最高投標限價: 16787160元,超過限價按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 180日歷天,(具體以總監理工程師開工令為準)
2.1.5 質量要求:合格 標準。
2.1.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新建道路長度約645米,道路紅線寬24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安設施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 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2年1月(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1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項目。
注:
(1)上述類似業績的認定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投標文件,評標時以投標文件的原件掃描件為準;類似業績時間的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
(2)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若提供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項目負責人類似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