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蘭溝洼蓄滯洪區建設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遷改工程招標公告
蘭溝洼蓄滯洪區建設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遷改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蘭溝洼蓄滯洪區建設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遷改工程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農經〔2024〕53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及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人為高碑店市城鄉供水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通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1)工程名稱:蘭溝洼蓄滯洪區建設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遷改工程 2)項目編號:TD2025E191。 3)建設地點:高碑店市。 4)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將對新城水廠和梁家營水廠有占壓影響的供水管道進行遷改,其中共遷改管道4.14km,檢排井1座,排氣井19座,總水表井(帶排氣)2座。 5)工期:60日歷天。 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提供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1.3信譽要求:未被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評標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的結果為準,僅查詢投標人本身,查詢不到的視為信用無問題】;
3.1.4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1.5其他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為小微企業。
3.1.6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須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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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代表于2025-08-01 09:00至2025-08-07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八方電子招投標平臺及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0元,在退還圖紙時一并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