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東方城東欣清潤純凈水廠經營不合格包裝飲用水核查處置情...
東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東方城東欣清潤純凈水廠經營不合格包裝飲用水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2025年4月27日,我局對位于東方市八所鎮福耀村東面(私宅)的東方城東欣清潤純凈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進行監督抽檢,其中有1批次包裝飲用水經抽樣檢驗不合格,經營者:王蔡祥,檢驗機構:海南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
2025年5月28日,我局收到海南省檢驗檢測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象牙芒果檢驗報告(報告編號:No:SJS-SPC20251270)顯示,東方城東欣清潤純凈水廠于2025年4月27日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抽樣檢驗,樣品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計量單位:CFU/250mL,標準指標:n=0、c=0、m=0,實測值:未檢出、10、未檢出、未檢出、未檢出)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現場對當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東市監責改[2025]41號),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
(二)產品控制情況
由于該批次包裝飲用水已全部銷售出去,無下架封存、無召回上述批次包裝飲用水。截至目前,未發現有消費者因食用了上述產品,反映有身體不適的情況。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2025年6月23日我局將案件線索移交到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一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