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校區化糞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江寧校區化糞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在南京市建鄴區云龍山路89號龍湖時代上城1棟29樓(南京江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8月 4 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NJJC-2025ZB0732(校內編號JSHY2025149);
2.項目名稱:江寧校區化糞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務;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項目預算總金額:人民幣30萬元;
5.最高限價:人民幣10萬元/年,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響應;
6.采購需求:江寧校區化糞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進行服務,具體詳見第四章項目需求;
7.合同履行時間:服務期三年,綜合評價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簽;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第三方專業機構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頁,加蓋公章)或銀行出具的企業資信證明,成立不滿一年則無需提供,否則視為未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加蓋公章的承諾書原件);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或印花稅的憑據,及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或不良征信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承諾書原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并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