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室外雨污水管網維修項目工程設計(二次)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室外雨污水管網維修項目工程設計(二次)
原項目編號:2025BFFBZ01531
原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室外雨污水管網維修項目工程設計(二次)招標文件補疑1
2025BFFBZ01531
第一部分:投標人疑問答復內容
1.資審業績及詳細評審的業績要求均為,具有以下業績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備單個合同中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維修改造)均可]項目工程設計業績,該業績服務內容須同時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內容。
(2)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備單個合同工程總投資不少于600萬元的排水管網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水管網修復工程)項目設計業績,該業績服務內容須同時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內容。注:“公共建筑”系指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通信建筑、交通運輸類建筑等。工業廠房或居住建筑設計業績不予認可。
問:
(1)設計合同約定服務內容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內容,是否予以認可?是否僅需提供設計任務已完成的證明文件(如審圖合格證或施工許可證或施工許可結果查詢網頁截圖或竣工驗收證明文件),無需單獨提供相關階段證明材料?
(2)我院擬提供的業績為小區部分零星維修及室外雨污水管網改造設計業績,提供建設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證明該業績中排水管網工程部分投資額不小于600萬元,是否予以認可?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