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市城鄉供水保障工程(梅林鎮和富硒基地)招標計劃施工1標、施工2標、施工3標
豐城市城鄉供水保障工程(梅林鎮和富硒基地)施工標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豐城市城鄉供水保障工程(梅林鎮和富硒基地)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豐城市水利水電技術服務站,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宜春市豐城市。
2.2 規模:建設項目總投資為28782.70萬元,本次招標金額約5300萬元。
2.3 計劃工期:366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各村莊村頭管(即現有管道至村莊的供水主管)、各村莊內的配水支管、加壓設施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3個施工標段,其中,施工1標25173099.83元,施工2標15515581.78元,施工3標13291737.16元。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標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參加本次施工標段投標單位的“三大員 ”(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五險一金繳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