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江口鎮樊家湖四期安置區宅間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潁上縣江口鎮樊家湖四期安置區宅間道路及排水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潁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潁上縣江口鎮樊家湖四期安置區宅間道路及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改審批〔2025〕430號 ;
1.4
招標人:潁上縣江口鎮人民政府;
1.5 項目業主:潁上縣江口鎮人民政府;
1.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 100% ;
1.8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1.9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定分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潁上縣江口鎮樊家湖四期安置區宅間道路及排水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 YS2025GC0017;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 YS2025GC0017-1-1;
2.5 建設地點: 潁上縣江口鎮 ;
2.6 建設規模:潁上縣江口鎮樊家湖四期安置區宅間道路及排水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混凝土道路總面積約20650平方米,鋪設雨水管網長約4920米、污水管網長約6870米;配套建設雨水口、檢查井、出水口等附屬設施,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 合同估算價:9838323.20元;
2.8 計劃工期: 6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10 項目類別: 工程施工 ;
2.11 其他: 無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以 /為準,投標人須具備/業績。
3.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類)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 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4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來(以 /為準),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 須具備/ 業績。
3.5 投標人財務要求: / 。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 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