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定市西北圍堤防洪治理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塊石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定市西北圍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塊石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CRCC-1805ZB-XBWD-2025-01-01)
1.招標條件 本項目為保定市西北圍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總承包項目,項目業主為保定市水發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
本次招標的招標人為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定市西北圍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總承包項目經理部。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建設單位、股份公司、集團公司有關物資管理規定,現對以上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的施工物塊石進行公開招標。
1.1 此次招標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7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第23號令);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保定市西北圍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總承包項目位于保定市滿城區,本工程治理起點為中山西路和京贊線(G234)交口東北側,終點為方上村西南側津保北線(S333)橋上游230m入漕河處(河道樁號0+000至6+700),河道設計長度6.7km。工程治理內容為導排工程、道橋工程、交叉建筑物等。其中清挖導洪溝6.7km,建設右堤6.54km。工程修建跨導洪溝橋梁8座,其中2座為國道橋(專項設計),穿堤涵閘2座,穿鐵路涵洞1座(專項設計),南水北調輸水線路切改工程1處(專項設計)。本項目道橋工程為新建跨導洪溝橋梁8座,其中,國道橋2座(專項設計),自上游至下游分別為,楊柳橋、陶李橋、G234國道南橋、謁山村西橋、謁山村北橋、G234國道北橋、市頭村南橋、王各莊橋。交叉建筑物為新建右岸穿堤涵閘2座,自上游至下游右岸分別為北關溝穿堤涵閘,北溝穿堤涵閘。新建穿鐵路涵洞1座(專項設計),南水北調輸水線路切改工程1處(專項設計)。項目建設總工期12個月,其中項目前期手續工期3個月,施工工期9個月。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導洪溝、新建防洪堤、交通工程和新建穿堤建筑物等。
2.2招標內容:項目所需塊石,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所有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工藝和標準須符合行業規范。
3.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4.供貨業績要求:具有履行投標物資供應合同能力和良好履約記錄,具有近三年(2021-2023)供應過軌道交通工程或者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同類型產品的建設項目3個(含)的供貨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
5.履約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不良產品質量、服務評價意見,最近三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需提供至少兩個履約良好的相關證明材料(用戶評價或履約信用證明)。
6.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關系,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
7.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國鐵建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中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