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三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三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編號:
0664-2540SUMEC6803D-3
)
項目所在地區:
江蘇省南京市
一
、
招
標
條
件
本
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三次)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
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其他資金:21.6萬元
,
招標人為
南京腦科醫院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招標方式為
其他。
二
、
項
目
概
況
和
招
標
范
圍
規模:
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 預算金額:21.6萬元/三年,超過預
算按無效響應處理 項目服務期限:叁年。合同采取一年一延續。采購人對服務商維保服務
質量一年一考核,經采購人根據合同中考核條款考核合格后,合同繼續履行一年,雙方簽訂
延續合同;如采購人考核不合格,考核期結束后,合同自動終止。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三次)
三
、
投
標
人
資
格
要
求
南京腦科醫院兩院區生活垃圾壓縮機維保(三次):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
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審計報告,
或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銀行出具的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