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集中供熱項目(輸配供熱管線三期工程-北部熱源替代供熱管網)預制直埋保溫管及保溫補口采購招標文件預公示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文件要求,現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集中供熱項目(輸配供熱管線三期工程-北部熱源替代供熱管網)預制直埋保溫管及保溫補口采購招標文件預公示并接受廣泛監督,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對招標文件預公示的反饋意見請于本公告發出后3日內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一、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集中供熱項目(輸配供熱管線三期工程-北部熱源替代供熱管網)預制直埋保溫管及保溫補口采購
二、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
項目概況: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集中供熱項目(輸配供熱管線三期工程-北部熱源替代供熱管網)施工項目,主管道管徑DN1000,工程起點接自幸安西路已建DN1200市政供熱管網,向北跨越南水北調干渠至北部區域,工程終點與航煦熱力現狀DN1000管道進行接駁互聯互通,實現北區供熱長輸熱源替代燃氣鍋爐房熱源,管道全長約13km。
招標范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集中供熱項目(輸配供熱管線三期工程-北部熱源替代供熱管網)預制直埋保溫管及保溫補口采購,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清單。
三、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權的代理(經銷)商[如為代理(經銷)商,須提供制造商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明資料]。
注:同一品牌代理(經銷)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時投標,代理(經銷)商和制造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代理(經銷)商投標無效;唯一授權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權一個代理(經銷)商,否則投標均將被否決。
2.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情況;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沒有行賄犯罪行為(提供書面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