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浙江省十里坪監獄第一關押點四號監舍樓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浙江省十里坪監獄第一關押點四號監舍樓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zfcg.czt.zj.gov.cn)獲取(下載)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LP-A2025013S
項目名稱:浙江省十里坪監獄第一關押點四號監舍樓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7.34萬元
最高限價:36.93萬元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浙江省十里坪監獄第一關押點四號監舍樓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
數量:1
單位:項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浙江省十里坪監獄第一關押點四號監舍樓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詳見工程量清單)
備注:/
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雨天不計工期)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且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承接單位為中小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特定要求: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并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
如為浙江省外企業還須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的投標人進浙備案網頁打印件(帶網址)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的浙江省住建廳出具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材料。
3.2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技術負責人及企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需提供任職文件。
3.3響應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三類人員”B類證書(注冊在響應人單位),在采購截止日時無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項目負責人在采購截止日時原承擔的合同工程項目未通過驗收)且符合浙政發〔2021〕5號文件規定。
擬派項目負責人及相關施工人員必須為男性。
3.4 響應人擬駐現場的安全專職管理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