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統一代碼: / ,招標人為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市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
2.2招標編號:永建招標[2025]008號;永工程【2025】008號;永財公開招標采購-2025-23
2.3建設內容及規模:永城市綜治中心辦公區域提升改造,總面積約6000平米。
2.4建設地點:永城市政務中心(文化路與淮海大道交叉口南400米)
2.5資金來源:市級財政資金
2.6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7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
第一標段: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施工
第二標段:永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升級改造工程項目監理
2.8招標控制價:
第一標段:9605479.65 元(其中分部分項工程費:7182715.82元,措施費(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費):218989.19元,安全文明施工費:162211.52元,規費:18450.13 元,稅金:793112.99元,專業工程暫估價:1230000元,暫列金額:0元)
第二標段:76840元
2.9招標范圍及招標內容:
施工標段: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監理標段:施工及驗收全過程監理(含缺陷責任期)。
2.10工期:施工標段:45日歷天;監理標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責任期
2.11質量要求:合格;
2.12評標和定標方法:評定分離,評標辦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價+綜合評審”的方式。定標辦法:采用“票決法”的方式。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監理標段: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其以上資質。
3.2人員要求:
施工標段: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 2025 年 1 月 1 日以來本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1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網絡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