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平湖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液體)年度采購(2025年至2026年)的招標項目公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受平湖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委托現就平湖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液體)年度采購(2025年至2026年)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提供本項目服務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XPPHCG-2025-07
二、采購組織類型:非政府采購項目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數量: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1家中標單位。服務內容:承擔古橫橋水廠和廣陳水廠所需的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五、預算金額:129.5000萬元
六、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符合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且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產品(液體聚氯化鋁)具有地市級(含)以上衛生管理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投標產品(液體聚氯化鋁)自2024年以來,由經資質認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產品符合GB15892-2020要求)(標書中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
(四)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七、公告時間、招標文件依法獲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 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