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泰區城區排澇工程改擴建項目(二期)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
長泰區城區排澇工程改擴建項目(二期)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泰區城區排澇工程改擴建項目(二期)已由漳州市長泰區發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長泰區水利局以泰發改批[2021]19號、漳泰水利審〔2021〕4號、漳泰水利[2025]1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漳州市長泰區武安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區財政撥款,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漳州市長泰區武安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長泰區城區排澇工程改擴建項目(二期)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漳州市長泰區城區內;
2.2 工程規模:本項目招標范圍為主體工程二期,溪東高排渠、官坂高排渠防洪標準取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河道清淤和加固提升、溪東閘壩設備采購和修復工程。其中河道清淤和加固提升包括珠浦片區和官坂片區約1.4公里高排渠道的清淤和加固提升、溪東片區約2公里低排渠的清淤整治、溪東片區溪東高排渠右岸約1.5公里渠道的加固提升、珠浦片區華溪溝約0.3公里河道的整治提升;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長泰區城區排澇工程改擴建項目(二期)施工所含全部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預算審核書、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指的范圍和招標文件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補充說明為準;
2.5 最高控制價:41226797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1950000元(含暫列金1950000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和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 20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